东城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须知
一、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填写《东城区申请办理残疾证审批表》(简称审批表)。
二、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3张两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审批表,到街道办事处残联对进行复审,街道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理事长分别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代收办证资料。(审批表上的照片处街道残联也需盖章)
三、申请人凭审批表到北京市第六医院综合门诊检查身体(体检时间每周一下午1:00 — 4:00)。申请智力和精神类别的人员也可持区以上专科医院或市以上综合医院诊断证明。
四、办理精神残疾类别的人员,除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须提供患者自申请时间起一年以上连续治疗的有关证明和正在治疗中的证明(病历或诊断记录)。
五、受理后,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到街道残联查询结果。
六、需复审的申请人可持复审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区残联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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