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自1989年成立后,一直由民政局代管。根据京办发〔1992〕27号文件精神,区残疾人联合会自1995年1月1日从民政局划出,实行单列。区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区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区残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工作,承担区政府委托的任务,由政法委归口管理,接受上级残联的指导,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